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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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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专业
发布时间:2021-08-03 浏览: 编辑:方群     


一、学校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先后入选部校共建新闻学院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学科门类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建校九十余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近30万名。


二、学院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0年3月由原教育系、教育技术学系和高等教育研究室合并组建。教育系是1928年我校初建时期的文法学院中四个系科之一,也是我省高校历史最悠久的系科之一。2002年,为铭记田家炳先生的无私捐赠,学院又冠名为田家炳教育科学学院。2019年4月,依托我院学前教育学专业,全省首家学前教育学院在我校揭牌成立。

学院现建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心理语言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学和心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小学教育和中美学前教育等7个本科专业,并拥有教育管理、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5个方向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中美现代教育技术硕士“2+1”合作培养项目。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123人,其中专任教师94人,教授25人,副教授37人,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104人,博士62人;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5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000余人,各类研究生615人,在籍本、专科函授学员10000多人。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参与相关项目、课题、获得奖项、撰写报告、论文等)



四、报名流程

流程分为资格初审、网上申请、现场确认等环节(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通知)。


、专业介绍

专业代码

0402

专业名称

心理学

全国统考综合考试科目

心理学

全国统考外语水平考试科目

英语

授予学位

教育学硕士

1928年建校之初即开设心理学课程,著名心理学家谢循初执教于此,李铮、张履祥等一批前辈在本学科工作。1964年始,安徽省心理学会一直挂靠本单位。1993年、1999年设置应用心理学、心理学专业;2001年获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授权点,2010年获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3、2018年增设心理语言学、学生发展与教育2个二级博士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拟招生学校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认知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四个方向。


、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5年,分为二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课程学习形式为不脱产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均通过者,须在全部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申请人在一年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经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相关费用

(一)费用按照上报安徽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

1、学费2.20万元。

2、论文指导答辩费1.10万元。

(二)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缴费平台缴纳,具体缴费办法将在报名通知中告知。

(三)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费。


、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4、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话:0553-3937007

址:安徽芜湖北京路1号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添加者:方群 审核时间: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