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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号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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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党支部委员会于2022年7月6日换届,本届支委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

支 部 书 记:方  群

组 织 委 员:吴兆峰

宣 传 委 员:杨国丽

纪律检查委员:朱升学

二、党支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单位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四条 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五条 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条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七条 抓好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八条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